| (記者 燕麗娟)日前,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出現部分所謂的“網絡創業”涉嫌傳銷、合同詐騙等犯罪活動,警方提醒,網絡創業者不可掉以輕心。
據介紹,今年5月,家住隆盛花園的周某通過QQ進入返利網工作群,群內一網友向其推薦了一家可以賺錢的網站——豆淘網。周某進入該網站,注冊賬號,并報名參加賣衣服活動,一自稱是豆淘網客服的人聯系周某,稱需要繳納保證金,周某即通過微信掃碼支付5000元,后發現對方將其拉黑。
今年8月,家住國慶新村的戴某在網上看到一個網名為“苦瓜吃了奧無花果”的網友發來的信息,稱可以刷單賺錢,騙戴某登錄到一個網站,填寫個人信息后,通過支付寶綁定銀行卡號,向“商場財務”支付寶賬戶內支付29280元刷單購物。
市警方對我市及各地“網絡創業”詐騙的案例研判發現,由于網絡創業與網絡營銷是不可分的整體,有不法分子借此以“代理產品”、“加盟”等為名實施傳銷和詐騙。此類犯罪活動主要表現為以傳銷方式的“網絡創業”:要求加盟者投資購買產品,以獲得產品的代理權與經營權,并進行網絡直銷,拓展團隊,獲傭金獎勵。加入這種網上購物體系需經會員介紹,其“買產品—拉下線—拿提成—下線再拉下線”的模式,實際上就是網絡傳銷。
以制造“流量”為名的網絡創業詐騙:讓網友點擊網絡廣告,為廣告商賺取“流量”,宣稱每月可收入數千元。以人為炒作提高網上購物商店信譽度的名義實施詐騙,網店的經營者宣稱會在信譽度達到某個階段時返還網友投資款并且給予報酬,但當匯款達到一定數額時,網店經營者即隱匿。
以“加盟”為名的網絡創業詐騙:在互聯網上發布加盟信息,宣傳“歐洲品牌”、“總部在香港”、“生產基地在廣東”等虛假信息,一旦有人聯系,就向其吹噓公司規模和產品利潤,慫恿加盟者到招商中心和“樣板店”來“實地考察”,組織“免費創業培訓”,使加盟者對公司的品牌和市場前景深信不疑。最后,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和首批貨款等款項。但首批貨物不能由加盟者親手挑選,而是待加盟者裝修好店面后,由公司從批發市場批發偽劣貨物“指定配送”。合同上雖然規定可以退貨,但不退加盟費,即使有加盟者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也只是一場涉及“夸大宣傳”的“合同糾紛”,上當的加盟者很難挽回損失。
市公安機關提醒群眾,參與“網絡創業”活動一定要明辨真偽,以免被不法分子詐騙遭受經濟損失,甚至被騙參與傳銷等違法活動。
|